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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管理体系

    2020-07-01 08:43 作者:网络 来源: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质量管理体系 (暂定稿) 辽宁交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技术部 辽宁交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

     

     

    质量管理体系

    (暂定稿)

     

     

     

     

     

     

     

     

     

     

     

     

     

     

    辽宁交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技术部

    辽宁交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总则

    1.1  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是生存根”指导方针,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提质降本增效,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2  制定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等规范。

    质量管理体系

    2.1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关措施,定期检查考核,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2.2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由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质量监督体系、质量执行体系三个部分共同组成。

    2.3  公司应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为决策机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任主任委员,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2.4  公司的质量监督体系由负责质量监督管理的人员和部门组成,对公司和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负监督责任,确保发挥其管控职能,并保证生产质量出现问题能及时更正。

    2.5  公司的质量执行体系由直接或间接因素影响生产质量的相关人员和部门组成,履行质量职责,保证生产质量在生产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6  司属各业务部门、项目部应细化、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贯彻和落实。

    2.7  司属各业务部门、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以补充或完善,若必须单独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时应经过公司批准,并经公司审定后发布实施。

     

    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

    3.1  公司的质量技术部是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全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每个工程项目部需根据工程产值至少配备 1 人以上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项目宜配备专职质量总监。

    3.2  大型及以上施工项目应配备质量总监,并列入项目管理层,并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施工阶段,配备相应数量及相应专业的质量工程师,实行动态管理。

    3.2.1  施工项目专业分包和 30 人以上的劳务分包单位应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并纳入总承包质量体系统一管理。

    3.3  施工项目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3.1  质量总监应具有 3 年以上的施工现场技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并具备工程师职称。

    3.3.2  施工项目质量工程师应具有 1 年以上施工现场技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

    3.3.3  施工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专职质量工程师,应具有 1年以上施工现场技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3.4  公司定期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质量工程师进行培训,保证每年的专项培训不应少于1次;同时应定期对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个人绩效考核、专业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挂钩。

    质量管理职责

    公司建立健全各岗位质量责任制度,明晰质量管理职责,确保质量责任体系有效运行。

    4.1  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为工程质量管理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其职责是:

    4.1.1  确定公司中长期工程质量管理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4.1.2  对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进行决策。

    4.2  公司主要岗位的质量职责

    4.2.1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并审批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划;

    (2)建立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评价和改进;

    (3)协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资源的配置;

    (4)签订公司年度工程质量目标责任书;

    4.2.2  公司质量(生产)分管领导对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负监督管理责任;并对公司的施工过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监督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将运行情况向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报告;

    (2)组织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监督落实;

    (3)组织制定、审核公司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负责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保持公司质量监督、生产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的有效运行;

    (5)组织对所属分支机构、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6)组织开展公司工程质量创优评奖的各项活动;

    (7)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8)组织开展公司工程质量标准化的各项工作。

    (9)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10)组织开展公司质量技术创新工作;

    (11)组织研究、制定解决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12)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等能够满足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13)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组织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4.3  公司相关部门的质量职责

    4.3.1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是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工作。

    4.3.2  公司工程设备管理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对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评审中,确保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满足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的要求;

    (2)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和理论研究,组织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推广和攻关活动;

    (3)组织开展生产履约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资源,保证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4)督促施工项目严格按程序组织施工,坚持进度、施工环境服从质量的原则;

    (5)督促施工项目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6)督促施工项目开展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过程质量管理;

    (7)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8)牵头组织质量维保工作,督促项目按方案执行,并对项目工程质量维保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审核。

    (9)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取证,过程监督,确保资

    料完整、齐全,竣工后及时移交归档。

    (11)选定物资、设备的合格供应商;

    (12)保证采购的物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工程设计的要求。

    4.3.3  公司实验检测研发中心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保证其准确性;

    (2)参与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为创优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3)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4)负责试验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取证,监督检验、试验标准的执行;

    (5)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科技养护、耐久性养护方式快速发展;

    4.3.4  公司经营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保证各类分包合同条件均应满足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要求;

    (2)审核项目工程质量维修、保修发生的费用;

    (3)严格对专业分包进行综合考评并反馈考核结果;

    (4)负责项目合同法律评审,审核合同中涉及质量条款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识别质量风险;

    (5)监督、指导合同质量风险化解,负责后期诉讼。

        (6)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确保施工项目的合同条件与工程质量承诺相协调。工程质量承诺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需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4.3.5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为施工项目配置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

    (2)组织对公司的全体员工开展质量意识教育;

    (3)组织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的相关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4.3.6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统计质量维修成本、质量保修金的收支情况;

    (2)按质量策划保证工程质量、创优的资金投入。

    (3)监督投资项目保障工程品质的必要投入。

    4.3.7  公司纪检监察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对质量事故(事件)中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介入调查、处理;

    4.3.8  公司办公室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负责传递各级质量管理文件信息。

    4.3.9  公司党建工作管理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提升质量意识,传播质量理念,开展质量宣传;

    (1)出现负面报道时,负责对外媒体的危机处理;

    4.4  施工项目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施工项目各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4.4.1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及工程实体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责任。其工程质量管理职责是:

    (1)保证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公司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在项目的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

    (2)组织建立施工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建立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组织召开质量专题会议,牵头解决质量问题和质量投诉;

    (3)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相关各岗位质量责任制,与各岗位签订岗位质量责任书并组织考核工作;

    (4)按规定上报工程质量事故,并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4.4.2  项目质量总监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及工程质量负监督及管理责任。其工程质量管理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

    (2)监督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向项目经理及时报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质量总体目标,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和创优策划;

    (4)组织制定质量过程监控计划并实施;

    (5)组织制定实测实量方案,组织开展实测实量工作;

    (6)主持项目质量例会,研究解决项目质量缺陷或质量通病;主持质量投诉的沟通、协调及处理;

    (7)组织工程各阶段的内部、外部验收工作;

    (9)组织制定项目部质量教育和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10)组织开展 QC 小组活动;

    (11)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

    4.4.3  项目技术总监(总工程师)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技术管理责任。其工程质量管理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

    (2)组织设计管理及深化设计工作,保证工程设计满足规范要求及使用功能;

    (3)保证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满足项目既定的质量目标和分部工程的质量标准,并监督方案、技术措施的落实;

    (4)保证试验、检测的数据反映施工质量的真实状态;

    (5)保证测量量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参加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和质量创优工作;

    (8)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4.4.4  项目建造工程师是项目工程施工操作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其工程质量管理职责是:

    (1)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编制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并组织交底,使施工操作人员真正了解施工方法和工序质量标准

    (3)依据技术交底文件,实时监控作业人员的工序操作质量;

    (4)施工作业前核实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

    (5)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的试验、检测工作;

    (6)参加质量样板交底工作;

    (7)监督工序、班组交接检验;

    (8)开展实测实量工作;

    (8)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返工;

    (9)编制本专业的施工资料,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并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

    (10)参与对质量投诉和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

    4.4.5  项目质量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负监督与确认的责任。其职责是:

    (1)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

    (2)接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交底,负责质量策划、创优策划的交底工作;

    (3)参加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样板交底等,监督工艺、工序质量要求交底到位;

    (4)依据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对施工作业面进行质量巡查,必要时旁站监督;

    (5)协助专业工程师实施对工序质量进行过程控制;

    (6)参加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编制质量验收资料;

    (7)会同建设方、监理方对检验批质量进行验收;

    (8)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隐患或经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立即向项目部分管领导报告;

    (9)参与项目质量投诉、质量问题的处理和反馈;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组织开展实测实量抽查、复核工作;

    (11)根据合同目标开展质量创优工作和 QC 工作。

    4.4.6  技术管理工程师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技术管理责任。其工程质量管理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的各项规定;

    (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及时上报技术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批准;

    (3)参与编制项目质量技术交底文件并组织进行交底;

    (4)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量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5)参加项目质量验收工作;

    (5)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技术原因,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及防范措施。

    4.4.7  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工程师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其工程质量管理职责是:

    (1)核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保证其符合物资购买合同的要求;

    (2)核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参与进场材料、设备的开箱验收,并填写相关记录;

    (4)参加质量投诉和质量问题的处理。

    4.4.8  项目测量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测量成果数据的真实、准确负责,其工程质量管理职责是:

    (1)使用合格的测量设备进行各项测量作业;

    (2)严格按批准的测量方案操作;

    (3)真实记录测量成果。

    4.4.9  项目试验工程师对应送第三方的检(试)验工作的真实、有效负责,其工程质量管理职责是:

    (1)严格按有关检(试)验方案取样,保证试件的代表批量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保证项目部的试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3)定期交送各类试件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

    (4)完整、准确填写试件送检单,保证试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5)参与项目质量分析评价和改进活动。

    总、分包质量管理

    5.1  司属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对分供方的选择、评价机制,制定选择、评价的办法并严格执行。

    5.2  司属各项目部所选择的分供方除具备相应的公司资质等级外,必须在企业合格分供方名录内,有良好合作业绩的应优先考虑。

    5.3  司属各项目部与分供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工程质量专项协议,对主合同约定中业主直接发包的分供方(我方履行总包责任),也应单独签订工程质量专项协议,进一步明确其承担工程的质量标准、质量过程管理、竣工后的保修与服务及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总、分包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5.4  施工项目应依据分包合同和质量专项协议开展总、分包管理策划,要求分供方编制质量实施计划,将其质量管理纳入我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我方的质量管理要求。

    5.5  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分供方的技术(设计)管理工作,对分供方编制的施工技术(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审批,保证其满足工程既定的质量目标的需要。

    5.6  施工项目的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应参加分供方对其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监督其技术措施、质量标准等交底到位。

    5.7  对于与我方订立合同的分供方,定期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与经济挂钩。分供方人员不服从我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施工质量或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低劣,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事件的,必须及时解除分供合同并立即清退出场。

    5.8  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我方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分供方,我方应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或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给予高度关注,当发现工程质量隐患或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时应立即通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使其及时消除质量隐患,避免工程整体质量受到重大影响。

    技术与设计质量管理

    6.1  公司必须高度重视质量技术管理、设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化技术、工程建设新技术的应用。

    6.2  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获得批准之前,有关施工内容不得盲目施工。

    6.3  施工项目应建立二级交底制度。

    (1)项目技术总监/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管理工程师对相关专业工程

    师、质量工程师等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方案交底;拌和站、沥青厂应由站技术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方案交底;

    (2)建造工程师对班组进行施工操作及工序质量标准交底。对于项目的创新技术以及重大设计变更或方案变更时,应进行相应的专项技术交底,必要时应进行操作示范。

    6.4  施工项目应高度重视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工作,确保全面、准确理解设计意图。

    6.5  施工项目应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当设计存在问题或确实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

    6.6  施工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必要的深化、细化,以满足施工的要求。

    6.7  施工项目应建立项目施工资料编制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施工资料的编制质量。

    6.8  施工项目应根据公司发布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清单备齐本项目、厂站所涉及的所有技术规范、标准、图集。

    质量过程管理

    7.1  司属各项目部应不断提高质量过程控制的水平和能力,避免或减少因返工等造成的效益流失。

    7.2  司属各项目部应以“目标管理,过程控制,阶段考核,持续改进”,即PDCA 循环的动态管理方式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7.3  司属各项目部对所承接的每个项目均应进行质量策划,制定质量管理目标。项目部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目标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详细策划。

    7.4  司属各项目部应建立工序质量控制制度,使各工序质量得到有效监控,并应强化过程履责,将工序质量与专业工程师、操作人员或分供方的经济利益挂钩,保证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7.5  司属各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7.6  司属各项目部应切实做好计量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1)测量、计量、试验、检测等所用仪器、设备等必须按相应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校核,超过检验校核有效期的测量、计量、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在工程中不得使用;

    (2)施工项目应对分供方使用的测量、计量、试验、检测等仪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7.7  司属各项目部应坚持“样板引路”、“四检制”、“实测实量”等行之有效的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7.8  司属各项目部要加强质量风险的识别和预防,有效规避质量隐患;加强对质量关键工序监控,强化关键指标实测实量,规范项目部质量管控行为,提高整体质量水平。

    7.9   司属各项目部应坚持质量标准化工作。

    7.10  司属各项目部应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质量管理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

    7.11  司属各项目部要提前对工程实体内在和外观质量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或者影响工程耐久性和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进行辨识,提前列出风险点防控措施,督促项目部整改,并在线路开通前全部完成。

    7.12  司属各项目部应开展客户服务工作,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等规定,建立顾客满意度调查、质量回访和保修等工作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和相关职责,将调查和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7.13  司属各项目部应加强对竣工项目质量维修费用的管理,建立已竣工项目质量维修费用台账,详细记录每个竣工项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并对发生的质量通病进行统计分析,制定预防措施。质量保修期内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应计入建造成本并抵扣毛利率。

    7.14  司属各项目部应建立质量投诉管理机制。

    (1)建立投诉台账;

    (2)重大投诉应立即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

    (3)及时组织对投诉的调查,确属公司本项目责任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安排处理;

    (4)处理后应进行回访,直至用户满意为止;

    (5)处理后及时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和经验。

    7.15  施工项目应根据公司对项目的质量策划,编制质量实施计划,对质量目标进行逐级分解,对检验批划分、检测、试验、样板引路、关键及特殊工序、实测实量、检查与验收、成品保护等方面工作进行明确,并通过合同及质量协议分解到每个分供方。

    7.16  施工项目必须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条件允许下现场应设置标养室。

    (1)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时必须附有齐全、有效的产品合格证、

    检验报告等各项质量保证资料;

    (2)需进行复检、复试的物资应按有关规定取样,并将样品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试或复验;

    (3)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必须及时清退出场,并做相应记录。

    7.17  施工项目应做好施工过程的检验与试验工作。

    (1)依据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制定分部工程(产品)检验、试验计划;

    (2)各项检验、试验均应编制专项方案;

    (3)严格按批准的检验、试验方案进行检验与试验;

    (4)规定需由第三方检验的试件,必须送具有相应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

    7.18  施工项目、建筑厂站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7.19  司属各项目部要加强质量风险项目的重点监管,对客户评估质量评分成绩靠后,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反复投诉或受到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以及在其他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突出的施工项目进行重点监管直至质量管理达标。对监管过程中三次复查未能实现改进达标的,应采取约谈项目经理,必要时撤换项目经理等措施。

    检查与考核

    8.1  公司应建立对下属分支机构、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考核制度,按年度或项目周期逐级签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状。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状应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量化,明确对各级主要责任人的奖罚,使质量管理工作与各级主要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的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8.2  公司应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8.3  评分标准参照内业评分标准

    工程质量创奖

    9.1  公司应积极引导施工项目开展质量创奖活动,并以此推动公司整体质量水平提高,使工程质量创奖与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9.4  司属各项目部应积极引导全体员工开展质量品牌建设活动,有计划的承办各级质量观摩活动,以此推动公司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9.6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创优工作由质量技术部主导,由质量总监(如项目未配置质量总监,由技术总监或总工程师)牵头,工程技术部、经营部等部门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10  工程质量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10.1  公司和施工项目应制定工程质量突发事故(事件)应急预案,施工项目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

    10.2  发生突发质量事故(事件)后,施工项目、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0.3  发生质量事故后(事件)后,施工项目、公司必须按规定立即逐级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虚报。

    10.4  发生质量事故(事件)后,所属项目部必须严格按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事故(事件)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

    10.5  所属项目和个人对工程质量事故(事件)均有检举、控告和投诉的权利及义务;严肃处理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人的行为;对隐瞒事故者应加重处罚,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6  对于质量事故(事件)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基本原则,即事故(事件)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事件)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事件)责任人及群众未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事件)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10.7  质量事故(事件)处理完毕后,责任单位应提交质量事故(事件)报告上报公司,报告包括:工程概况、事故经过、原因分析、损失分析、问题处理措施、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改进建议;同时应将相关文件资料提交公司备案。

    11  奖励与处罚

    11.1  司属各项目部应建立积极有效的质量管理奖惩机制,对于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重视质量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罚,引导和激励公司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在市场经营中的竞争力。

    11.4  司属各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罚标准和实施的管理细则,奖罚标准不低于本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12  廉洁自律

    12.1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廉洁自律相关要求,杜绝质量管理领域腐败行为。

    12.2  组织开展质量督查、评价和评优工作时,要与相关单位及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廉洁自律要求。

    12.3  在质量督查、评价和评优工作中,严禁违反纪律降低工程质量要求,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3  附则

    13.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3.2  本办法由辽宁交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环球精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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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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