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建立QC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操作规程,规范废弃物无毒无害化处理方法,以消除污染,保护环境和人身健康。 范围:QC实验室。 职责:QC部门负责起草,QC人员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依据:化学试剂使用手册。 1 简述 QC实验室检查废弃物应经无害化处理,方可进
目的:建立QC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操作规程,规范废弃物无毒无害化处理方法,以消除污染,保护环境和人身健康。 范围:QC实验室。 依据:化学试剂使用手册。 1 简述 QC实验室检查废弃物应经无害化处理,方可进行废弃。少量的废弃物可随时处理,大量的废弃物应收集定期集中处理。 2 实验室废弃物分类 2.1 剩余样品:无法用于其它实验的原辅料、中间产品、包装材料样品或稳定性试验结束后的保存样品、到期的留样。 2.2 废试剂:因被污染、超过有效期或其它原因需要废弃的试药、试液。 2.3 废液:废酸液/碱液、含有机溶剂的废液。 2.4 重金属废弃物:汞、铅、铬以及类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重金属的溶液。 2.5 剧毒废弃物:含有剧毒物品的溶液、剧毒物品试剂瓶等。 2.6 微生物检查废弃物:微生物检查使用过的培养基、费菌种及其它有可能污染环境的废弃物。 2.7 一般废弃物:废试剂瓶、废纸、破损的玻璃器具等。 3 处理方法 3.1 剩余样品 3.1.1 原辅料、中间产品、稳定性试验结束后的保存样品应在实验后集中存放,定期交给行政部,与生产中含活性成分的废弃物一起处理。移交时应填写《QC实验室废弃物移交记录》(R01-SOP-QC-0004 )。 3.1.2 包装材料样品剪碎后废弃。 3.1.3 到期留样定期集中解体废弃,活性成分(药片药粉抠出,集中存放,定期交给行政部;药液稀释后倒入下水道),包材(剪碎后废弃),详见《留样管理操作规程》(SOP-QC-0021)。 3.2 废液 3.2.1 废有机溶液:含甲醇、乙腈、氯仿、甲苯等有机废液可直接集中于有机废液贮瓶中,定期交给行政部统一处理,移交时应填写废弃物移交记录。 3.2.2 废酸液/碱液应经中和后,pH值达到5.8~8.6方可倒入下水道,并用大量水冲弃。 (1)废酸处理方法: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中和。 (2)废碱处理方法:氢氧化钠、氨水等碱性溶液用稀盐酸或废酸中和。 (3)废液不易中和处理时,可直接并入酸性废液桶或碱性废液桶中。 如,五氧化二磷:吸湿后的五氧化二磷可直接用水稀释,生成磷酸,并入酸性废液桶。干燥的五氧化二磷应少量分次加到冰水中搅拌,生成磷酸,并入酸性废液桶。 3.3废试剂 根据试剂的不同特性和相应的法规要求,将废试剂集中存放,定期交行政部,统一交给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理。 3.4 重金属废弃物 重金属废弃物经处理后,倒入重金属专用废液桶里,定期交给行政部统一处理,移交时应填写 《QC实验室废弃物移交记录》(R01-SOP-QC-0004)。 3.4.1 重铬酸钾:加入稀硫酸调节至PH小于7,加入硫酸铁使Cr6 还原成Cr3 ,加入氢氧化钠试液,使其在碱性条件下生成氢氧化铬沉淀,从而去除铬离子,再并入重金属废液桶。 3.4.2 含汞试液:加氢氧化钠试液或稀盐酸调至PH8.0~10.0,再加入过量的硫化钠使用沉淀,并入重金属废液桶。 3.4.3 含砷试液:加入硫化钠调至PH10.0使生成低毒难溶的硫化砷沉淀,并入重金属废液桶。 3.4.4 含钡试液:加入稀硫酸使充分生成硫酸钡沉淀,并入重金属废液桶。 3.4.5 含铜及铅试液直接沉淀的性质,可将铜离子及铅离子以氢氧化物的形式沉淀,并入重金属废液桶。 3.4.6 对于原子吸收产生的的重金属废液,并入重金属废液桶。 3.4.7 含氰废弃物处理方法:加入硫酸亚铁使沉淀,并入重金属废液桶。 3.5 剧毒物品废弃物 见 《剧毒化学品管理操作规程》(SOP-QC-0018)进行处理。 3.6 微生物检查废弃物 详见《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操作规程》(SOP-QC-0051),将实验中可能被微生物污染或已经污染的废弃物收集于同一容器中,经121℃20分钟以上灭菌后废弃。 3.7 一般废弃物 一般废试剂瓶应将内容物倾尽后,彻底冲洗后直接废弃。破损玻璃器具也应倾空内容物,并冲洗干净后放入垃圾桶;其它一般废弃物可直接放入垃圾桶废弃。 4 废弃物暂存区管理 4.1按照废弃物的分类分别存放。 4.2 储存废弃物的容器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R03-SOP-QC-0004)《废弃物标签》。 4.3 废液桶的标识应注明危险废物的主要成分,如有机废液、废酸、废碱、重金属等。 4.4 储存废弃物的区域应避光、通风,远离火源,严禁吸烟。 5 注意事项 5.1严禁不了解试剂试药性质,盲目处置实验废弃物。 5.2严禁将有害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 5.3 集中移交实验室废弃物时,由QC人员应同时填写《QC实验室废弃物登记表》(R02-SOP-QC-0004)和《QC实验室废弃物移交记录》(R01-SOP-QC-0004)。 5.4废弃物处置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工作服、手套、防护眼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要时应配戴防护面具,严禁毫无防护措施处理以上废弃物。 6 相关文件及记录 《剧毒化学品管理操作规程》(SOP-QC-0018)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操作规程》(SOP-QC-0051) 7 附件 附表1:《QC实验室废弃物移交记录》(R01-SOP-QC-0004) 附表2:《QC实验室废弃物登记表》(R02-SOP-QC-0004) 附表3:《废弃物标签》(R03-SOP-QC-0004) 8 变更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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